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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党建微课堂】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知识知多少(一)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9-08-24 04:13:28  阅读:6021+ 作者: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

原标题:【党建微讲堂】底层党安排换届推举常识知多少(一)
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规章》及《中国共产党底层安排推举作业暂行条例》规则,我院将于本年进行党总支的换届推举,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此次推举作业,小编将分期为我们遍及党的底层安排换届推举相关常识。

党的底层安排换届推举为什么要举行党员大会?

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底层委员会、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招集的,由底层安排整体党员参与的会议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底层安排推举作业暂行条例》及有关规则: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下的底层安排,进行换届推举,一般应举行党员大会。进行推举时,到会的党员人数有必要超越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。

党员大会的职权有哪些?

举行党员大会进行换届推举的,其职权主要是:1.听取和检查党的委员会(底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)陈述。2.评论本级党安排及党安排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抉择;3.推举党的委员会(底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)及到会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。

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多久?

党章规则,党的底层委员会、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。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党的底层安排任期的定见》的规则,党的底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,党的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。

什么是“提名人开始人选”?

在党内推举中,指依据规则的程序和要求,由招集党代表大会(党员大会)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推举单位党的委员会,在安排所属党安排(党员领导干部)、党员进行引荐提名基础上,提出的委员或代表提名人意向性人选。

没有党的正式安排关系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委员提名人?

依据党章规则的精力,只要有正式安排关系并被编入某个党安排的正式党员,在该党安排内才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。从外单位转来的正式党员,假如只持有“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”,即暂时安排关系,而没有“中国共产党党员安排关系介绍信”,即正式安排关系的,不能被提名为该党安排的委员提名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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